宜兰一名80岁老翁因不满亲戚养的狗曾对他吠叫,竟在鸡脖子掺农药偷偷丢在对方家门口让狗吃,狗当天下午口吐白沫送医不治,老翁事后还辩称只是喂狗吃厨余,不知道厨余有农药,但法官认为双方平时感情就不睦,男子不会无缘由突然在对方家门丢厨余喂狗,依动保法判拘役30日,开罚20万。
判决书指出,李男与黄女为亲戚关系,他因不满黄女在宜兰家中养的犬「阿软」曾对他吠叫,将含有有机磷成分之福瑞松农药掺入鸡脖子中,在去年8月骑自行车到对方家,将掺农药的鸡脖子毒饵丢在住处门口,「阿软」最后依循气味而误食鸡脖子,黄女下午发现狗口吐白沫,送往兽医院急救仍不治死亡。
黄女后来发现住处门口之鸡脖子有异,将阿软的遗体及该鸡脖子送往宜兰县动植物防疫所进行检体採集,果然检出狗肠胃内容物及鸡脖子均含有有机磷成分的福瑞松农药,但男子事后仍辩称只是喂狗吃厨余「我不清楚该厨余里有农药」,法官认为男子与黄女平时不会交谈,衡量一般人不会无故将自家厨余丢掷于鲜有来往的他人家门前,认定男子对狗下毒的罪刑明确。
法官认为男子犯动物保护法第25条第1款不得任意宰杀动物罪,和刑法第354条损坏他人之物罪,考量男子已高龄80岁得减轻其刑,处拘役30日,併科罚金新臺币20万,拘役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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