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司法界「最大贪检」的前检察官宋宗仪,因被控任职云林、嘉义、台南等地检署10年期间利用检察官职务「一路贪」,最终被判刑20年定谳,他在服刑10多年后,法务部矫正署日前获准宋假释案,宋近日可出监。
宋宗仪1994年任职云林地检署时收贿,对在云林县KTV犯下杀人的枪击要犯黄村不起诉处分,被判刑2年6月定谳;宋另因2件赌博罪,共裁定执行刑为3年,宋入狱服刑后,在2010年出狱。
之后,检调又查出,宋1993年任职嘉义地检署时,向涉及贿选案的前鹿草乡农会总干事王茂雄家属收贿300万元,让王获交保,此案被判刑12年确定,连同先前数罪共被裁定应执行14年6月,2013年宋又入监服刑。
但服刑中的宋,又被查出他2002年任职台南地检署时,侦办角头王川铭处理债务纠纷,指示手下陈金荣开枪伤人,致被害人下半身瘫痪, 他竟收下王男贿款500万元,对王不起诉,并让开枪的陈男获交保停押,2016年8月最高法院将他判刑12年6月确定。
检方声请定应执行刑,最高法院认为,宋宗仪遭判刑确定的赌博、贪污5罪,都是发生在2006年刑法修正前,只能裁定有期徒刑的满贯刑期20年确定。法务部矫正署已核准宋的假释案,他近日可出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