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檢方大動作起訴馬英九等人,認定是犯罪鐵證的「天龍八步」、華夏公司債權債務執行方案,及時任中投公司總經理汪海清的錄音光碟,但合議庭審理後逐一「破解」,認為不能證明馬等人有違法情事,判決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2005年馬英九公開對外表達國民黨2008年之前將黨產清理完畢並退出媒體經營,於是進行三中案交易協商,為使交易規避風險,由律師及及中投人員開會,擬具華夏公司債權債務執行方案,被稱為「天龍八步」的財務工程。
北院勘驗汪海清200多片錄音光碟,再比對相關卷證,認為這些錄音過程,或為買賣雙方於談判中的言語交鋒,或為馬等3人各自基於身分地位而為意見發表,或屬商業話術,或有情緒發言,但不一定都與客觀事實相符。
合議庭調查並探究當時對話者發表言論的語意情境及內容真意,發現馬英九雖曾在談判過程中介入雙方協調,但於會議最終只表示,不管怎麼樣,現在一定要找出一個方法,雙方可以接受,就是「基本上不違法」。
合議庭認為,馬英九在協商過程中多屬抽象原則性指示,且在會談中多次與律師確認方案合法性問題,無法認定馬有命令張哲琛、汪海清進行違法行為;張、汪也未曲意順從馬而有賤賣行為。
2005年華夏公司收購股份合約書原買賣價金40億元的架構,隔年以協議書約定方式履行完畢,中投公司因此契約最終執行結果,沒有賤賣並生損害於中投公司,馬英九等人並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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