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昨發布共機動態,計有6架侵擾西南空域。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資源與產業研究所所長蘇紫雲指出,《110年國防報告書》所列中共海空機艦活動範圍圖表,遠達菲律賓以北,這已連動到《美日安保條約》第六條遠東條款,即菲律賓以北,是日本與美國可能協防的區域。
參與國防報告書編纂的蘇紫雲指出,所謂台海有事的法律基礎,依照日本憲法精神,對使用武力是高度謹慎看待,因此台海安全事務的介入需法律層面評估,而遠東條款是關鍵,主要涉及美軍的行動目的,以及自衛隊的參與性質。
他表示,《美日安保條約》則為主要判定依據,其中,第六條基於維持日本、與維持遠東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美國陸海空軍可以使用日本的設施與地區。
至於遠東地區範圍,蘇紫雲說,1960年日本首相岸信介對「遠東範圍」做出說明,「這一區域大體包括菲律賓以北及日本周邊地區,也包括大韓民國及中華民國統治下的地區。」統一日本政府的見解。
蘇紫雲指出,中華民國的飛行情報區,每年有170萬架國際民航班機飛行,每架若以300人平均搭載量計算,就是5億人乘客。中共軍機擾台行動,不僅威脅我國空防安全,也對國際航安造成實質影響。他表示,共軍對台灰色地帶作戰除共機持續擾台外,也包括認知戰與網路威攝,國防部在有限國防資源下,只能1塊錢要當3塊錢用,必須將資源發揮最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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