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近年發生的基金經理人疑似配合勞退基金炒股案,其所屬的投信公司就是依111條處罰,未來再出現類似案例,最高罰鍰可能拉高到五倍。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投信投顧法111條自2004年6月30日制定至今,一直未修正過,罰鍰金額最低60萬元,最高即300萬元,但考量到境內外基金規模占GDP比重逐年上升,如2011年是27.76%,到2020年已拉高到41.5%,即基金管理資產逐年提高,影響許多投資人權益,有必要拉高罰鍰上限,以杜絕不法情事發生。
由於金管會已因要開放不動產投資基金(REITs)投信的設立,將投信投顧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議中,這次修111條的條文將只預告14天,希望加快腳步,在行政院尚未完成審查前,將此修正條文併入,趕得上一併送立法院修法。
若以此推估,新條文最快也要2022年才可望上路。
證期局指出,投信投顧法等111條,主要針對重大違反攸關受益人或投資人權益保障的事項,如經營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業務,或嚴重違反主管機關有關投資、交易範圍、方式或限制的規定等,就會依此條文開罰。
蔡麗玲表示,近五年來依投信投顧法第111條開罰的案件共八件,其中有三件「罰滿罰好」,罰鍰直接拉高到300萬元,即是涉及勞動基金案的三家投信,統一、群益、復華三家投信在2021年4月,因管理人員不當,投資報告欠缺合理分析及基礎,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損及投資人權益等,一部分罰到300萬元,另一部分罰150萬元,合計每家各被罰450萬元。
未來若修法完成,罰鍰將拉高到1,500萬元,對投信來說應算是極重罰。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