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投資法草案對外國投資者的定義進行修訂,引入了「實際控制」標準,受外國投資者控制的境內企業視同外國投資者,而外國投資者受中國投資者控制的企業,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視為中國投資者的投資。這意味著,中國多年來處於灰色地帶的VIE模式將納入監管。

VIE模式為兩家公司透過協議安排,實現企業間的控制關係,幫助中國境內經營實體於境外上市。由於中國對網路企業估值低,且增值電信業務不允許外資,如阿里巴巴、百度等中國網路巨頭皆透過這種方式在境外上市,外國投資法一旦通過,將對這些公司造成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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