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生前立下遺囑,指定4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財產也全由他單獨繼承,張榮發3子張國政提出遺囑無效之訴。台北地院16日判決「原告之訴駁回」,等於認同張榮發遺囑有效,張國煒勝訴。

張榮發2016年過世,留下親自手寫遺囑,表示全部財產由4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指定他接班集團總裁,引爆震撼,以及大房3子與二房獨子張國煒的戰爭。張榮發3子張國政2018年對張國煒提出遺囑無效之訴。

據鏡週刊報導,台北地院家事法庭16日判決「原告之訴駁回」,等於認定張榮發遺囑有效,張國煒勝訴,將來若全案確定,張國煒預計可獲得約140億元遺產。

張榮發遺囑全文如下:

立遺囑人張榮發

民國16年10月6日出生,因年事已高,茲為事先妥善安排後事,特立遺囑,內容如下:

一、財務遺贈安排:

1.本人之存款及股票,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

2.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

二、公司業務接班,我本人希望:

*現階段仍由本人決策經營方針及督導管理。

*柯麗卿次席副總裁、謝志堅次席副總裁及林榮華副總裁,要多多指導四子張國煒。

*百年之後的未來接班人為: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柯麗卿仍續任次席副總裁,協助接班及集團事務。謝志堅仍續任次席副總裁,協助接班及集團事務。林榮華仍續任副總裁,協助接班及集團事務。所有副總裁們要一起共同協助,讓四子張國煒能順利接任集團總裁,也多多指導孫輩們的經營管理能力,公司業務要正常運作,所有員工不因本人辭世而有所懈怠,所有團隊要齊心協力,更加努力地為長榮集團永續經營打拚。

三、本人所成立的「張榮發基金會」,各關係企業每年若有盈餘,本人希望仍須繼續捐款給張榮發基金會,繼續支持及關注基金會的所有事務,持續行善佈施,回饋社會。

四、後事及葬禮之安排:

*本人之意願為不發訃文,以登報方式敬告諸親友。於台北第二殯儀館舉辦告別式,一切儉樸莊嚴無須舖張;遺體以火葬方式處理,骨灰安放在三峽白雞農場懷恩塔。

五、遺囑執行人:

*本人指定柯麗卿副總裁、劉孟芬總裁特助、吳界源總裁特助及法務戴錦銓執行長四人為遺囑執行人,遺產之處理,均由本遺囑執行人全權處理。

六、願眾子女及孫輩們,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

立遺囑人:張榮發

見證人:1、柯麗卿

2、劉孟芬

3、吳界源

4、戴錦銓

日期: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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