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因涉入勞動基金炒股案遭羈押,但游迄今仍全盤否認犯行,台北地院認為游涉貪情節重大,危害我國勞動基金管理資產甚鉅,有逃亡、勾串可能性,裁定自5月8日起延押2個月。但游不服,向高院提抗告,指寶佳集團主管炒股獲1.8億,他只吃高檔餐宴獲利5.8萬,全案只他一人在押不公平,高院駁回游抗告,游確定遭延押。
檢方調查,游與寶佳資產投資主管等人為操縱遠百股價,從去年7月策畫,8月游選定北市頂級私廚「馥邑隱廚」餐廳,與寶佳、復華投信主管餐敘。游強硬要求下屬交易室買入遠百股票,並把績效算他身上,檢方2月起訴游,求處重刑。
北院認為,游犯罪嫌疑重大,且因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加上本案共犯人數眾多,亦有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有必要繼續羈押,裁定自5月8日起延押2月。 但游不服,向高院提抗告。
游認為,證據都被檢察官扣押,本案其他被告也已供述,他沒有滅證、串證可能,另寶佳集團獲利高達1億8449萬8458元,他只有餐費5萬8248元,金額不成比例,加上沒有事證證明他索賄;而且他被以兩大過免職,對於勞金局職員已無任何影響力,不可能串證,其他被告都獲交保,只有他一人在押,顯然有差別待遇。但高院認為游涉嫌重大,抗告無理由,駁回其抗告,游確定遭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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