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繳交18萬元的擔保金,就可以不用遭受「違反區域計畫法」的裁罰?且讓違規事實直接轉為合法情況?台中市地政局最近接獲不少民眾詢問,甚至有人表示願意繳交擔保金,但經了解,又是網路謠言。地政局強調,絕不會用任何名義收取擔保金或其他費用,呼籲民眾別上當。
台中市地政局表示,依照規定,若民眾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經確認屬實,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依照法令規定,絕對沒有只要繳交擔保金、就可免受裁罰的規範。
「地政局不會以任何名義向民眾收取擔保金或其他額外費用。」地政局長吳存金指出,各項業務的辦理都是依照相關規定,如果有人聲稱可以透過非正當管道請託、藉以撤回已開出的裁罰通知書,或讓違規案件變成合法,都是假的,呼籲民眾不要聽信他人指示交付金錢,以免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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