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先給福斯八周時間考慮一些要求,包括2030年停止生產燃油汽車,以及屆時的碳排水準要比2018年減少65%,否則就會提起告訴。

福斯在10月28日拒絕了這些要求。發言人表示,福斯主張氣候保護和交通運輸去碳化,但是無法單獨處理這一挑戰。制定適當措施的任務是在於議會。透過起訴挑出來的公司,而引發的民事法院糾紛,這並不是為這項重大責任而伸張正義的途徑。

在九月下旬,一德國環保組織也對BMW和戴姆勒(Daimler)提起類似訴訟,兩家汽車公司並拒絕了2030年終止石化燃料車生產,並且在此之前要限制二氧化碳排放的要求。

但去年5月,荷蘭法院裁定命令石油公司殼牌(Shell)減少排放,這是私人企業首次被認定必須對氣候變遷的影響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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