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第3屆第7次定期會開議,19日法規委員會開議審查議案,中市府將「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送審,囤房稅課徵稅率成為討論焦點,最後法規會召集人何敏誠決議參考六都採折衷費率,4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5戶以上每戶3.6%稅率課徵,若順利經市議會大會三讀通過,預計今年7月上路實施,可望為市庫增加近4億元稅收;持有多戶房屋的「囤房族」明年5月房屋稅單就能看到課徵稅額。

台中市現行一般自住用稅率是1.2%,市府修正版本是持有3戶以下就開徵囤房稅,議會則修正為,持有台中市4戶以下非自住房屋,每戶課徵2.4%稅率,若持有5戶以上,則每戶課徵稅率為3.6%。

國民黨市議員楊正中主張,課徵稅率應以房價來計價,否則有些人購入老舊的小套房,為了賺養老金,跟持有豪宅者一樣以持有戶數計算,未免落差太大,並不公平。議員李中則說,開徵囤房稅可能連帶影響租金漲價,不利於租屋的年輕族群,建議因地制宜,參考六都採取折衷方案。

開徵囤房稅將,針對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者,訂定差別稅率,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亦即俗稱「囤房稅」,目前新北市、高雄市都還在修訂中,台北、台南與桃園稅率則寬鬆不一,各有考量,出席委員多贊成折衷,最後由何敏誠作成決議,參考六都採取折衷費率,還霸氣說「有政治責任,都我扛!」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4戶以下課稅,每戶每年約多出3600元,預計每年可徵收3至4億元稅收,預估受影響屋主達8萬7千人、房屋10幾萬戶,92%市民均不會受影響。未來將專款專用,全數投入青年及弱勢租屋補貼。

自治條例修正案附帶但書,若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由,無法在課房屋稅的3年內出售,得在期間屆滿前2個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一年。課徵稅率拍板定案後,民進黨有2位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依慣例,尊重委員會的決議,全案通過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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