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有關改革舉措應嚴格遵守《聯合國憲章》精神,堅持會員國主導原則,不斷加強財務紀律並提高全面預算績效。關於建設和平融資問題,聯合國應不斷創新夥伴關係,拓展建設和平融資管道,釐清現有建設和平授權安排,避免給會員國增加不必要的財政壓力,並切實按照聯合國財務規定制定建和工作所需預算。

戴兵表示,財政是聯合國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中方一貫主張聯大五委按照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原則,認真審議並按時批准維和預算,為維和行動履行授權提供必要資源。維和預算資金規模巨大,中方支援審計委員充分發揮外部審計監督職能,提出寶貴建議,優化預算管理。

關於新財年的維和預算,戴兵說,新財年擬議維和預算有較大幅度增長,中方對此表示關切,應全面看待並仔細審議。中方支持聯合國盡快向出兵/出警國履行補償款義務。

戴兵說,中方積極履行財政責任,近期已經向聯合國繳納逾2億美元會費。中方呼籲全體會員國特別是有支付能力的國家,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會費攤款,盡快補足未繳款項,用實際行動支持聯合國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發揮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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