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二度彈劾檢察官陳隆翔,引發外界質疑是否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則爭議,監委高涌誠、林郁容、林盛豐今召開記者會指出,此案符合監察職權之行使。高涌誠更強調,這次重啟彈劾案跟陳隆翔關係不大,更不是政治追殺,這是監察院和懲戒法院的法理之爭。
高涌誠今在記者會上指出,照第一次職務法庭審理來看,所謂新事實和新證據,是指超出彈劾案文以外的調查報告,那這次調查,沒有重啟調查,也沒有再查,就是依照懲戒法院的判決再做第二次彈劾,就是第一次審理範圍外的東西都是新事實新證據。
高涌誠進一步指出,監院上次彈劾陳隆翔時,「因第五屆監察院有不同的狀況」,所以列舉11項重大違失情形,最終僅針對其中3項處理,另外8項並未併案處理。至於這次監院通過是否有綠色政治色彩,林郁容澄清,跟色彩沒有關係。
高涌誠強調,前綠委段宜康沒有來找過他談過任何事,這次重啟彈劾案跟陳隆翔關係不大,更何況是段宜康,這是監察院和懲戒法院的法理之爭,針對監察院法第8條第1項後段規定關於併案審理紛爭一次性解決。另外,除了之前監院列舉的11項疏失,還有一項疏失是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發現的,但職務法院認為監院沒有併入,所以不在彈劾內,所以這哪有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因為職務法庭不認為是同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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