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為減輕民眾負擔,財政部前分別報奉行政院核定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109年至111年6月應繳租金減收2成,受益承租人約19萬3千餘戶,減租金額新台幣約15.39億元。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該部前亦核定109年至111年6月應收對價得由管理機關視個案情形予以減收或緩收(下稱國有公用不動產紓困措施);依規定(含國有財產法)出租案件,累計已減租約2.55萬戶,減租金額約14.2億元。
國產署表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措施由該署各分署(辦事處)主動辦理扣減,無需承租人提出申請,受益承租人約19萬8千餘戶,減租金額約3.16億元。至於委託經營及設定地上權業務部分也報奉財政部同意減收經營權利金及地租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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