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影響,國有不動產租金等紓困措施再延長至111年12月31日!國產署表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措施由該署各分署主動辦理扣減,無需承租人提出申請,受益承租人約19萬8千餘戶,減租金額約3.16億元。至於委託經營及設定地上權業務部分也減收經營權利金及地租2成。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為減輕民眾負擔,財政部之前分別報行政院核定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109年至111年6月應繳租金減收2成,受益承租人約19萬3千餘戶,減租金額約15.39億元。

另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財政部核定109年至111年6月應收對價得由管理機關視個案情形予以減收或緩收,即就國有公用不動產推動紓困措施;依規定出租案件,累計已減租約2.55萬戶,減租金額約14.2億元。

考量疫情持續影響民生經濟,為紓解民困,財政部於4月29日報行政院111年6月6日核定延長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2成措施至111年12月底;基於衡平性考量,財政部111年6月8日核定國有公用不動產紓困措施亦延長至111年12月底,可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安心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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