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車擾人清夢,台中市警第三分局9日晚間,與台中市監理站及台中市環保局共同執行「改裝車輛稽查及噪音檢測」勤務,在南區復興路2段與忠明南路周邊,攔檢疑似改裝及噪音車輛,整場勤務總計檢測出11輛不合格車輛,依法開出近25200元罰單,查獲酒後駕車2件。
市警第三分局指出,共計攔查28輛疑似改裝及噪音車輛,逐輛帶往環保局設置的檢測站進行實地檢測,經由儀器設備檢測計有11輛不合格車輛,環保局現場即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告發,共計將處25200元罰鍰,後續將持續要求不合格車輛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
警方呼籲,非法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限期檢驗;而非法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鍰。
市警第三分局長楊川表示,警方同時也結合「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於周邊路段實施封閉式路檢,要民眾勿存僥倖心態,避免酒駕交通事故的發生。
警方指出,執法沒有假期,統計111年1月迄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已有8場次,且攔查檢驗不合格噪音車輛達52件,未來也將持續與環保局、監理站單位配合執行取締噪音改裝車聯合稽查工作,透過執法及勸導方式,還給民眾一個安寧環境。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