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男子到女同事家中喝酒,趁對方吃安眠藥準備睡覺無法抗拒之際,強制與其發生性行為1次,事隔2個月後又於交友軟認識1名女子,將女子載到自己得租屋處,不顧女子雙腿骨折,硬上女網友4次,法官依強制性交等罪判男子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年。

1名男子小陳(化名)於110年5月前往女同事小美(化名)家中飲酒,趁小美吃完安眠藥要睡覺時,他便跟著小美走進房間,徒手脫去小美的內褲未果後,不顧小美高喊「我不要」、「為何要這樣對我」,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因小美質問為何要強迫發生性行為惹怒他,他便徒手毆打小美頭部左手,推到房間得櫃子後離去。

小陳又於110年7月,使用交友軟體認識小花(化名),他將小花載回自己租屋處後,利用小花雙腿骨折開刀行動不便無法反抗之際,徒手脫去小花褲子,與小花發生性行為,接著又連續3次不顧小花反抗,與小花發生3次性行為,最後小花趁他去上班時,傳訊息給友人求救,在友人的陪同下報警提告。

法官考量小陳犯後雖坦承犯行,但遲遲未與小美、小花達成和解,且小陳又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前案紀錄素行,判小陳依強制性交罪、傷害罪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年,案經檢察官上訴後,法官認為原審無誤,維持原判決,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性侵 #性交 #硬上 #下藥 #交友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