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表示,上述公司的智慧手機、智慧錶、平板電腦和其他使用LTE行動通訊技術的設備,並未侵犯INVT SPE LLC 原屬於松下公司(Panasonic)的兩項專利權。
INVT是一家專利控股公司,隸屬於日本軟銀集團子公司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 LLC所管理的投資基金。
INVT在2018年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指控蘋果、宏達電和中興通訊的LTE行動通訊設備侵犯專利,並尋求禁止進口涉嫌侵權的設備。
USITC在2020年對這些設備製造商作出裁決,而由三名法官組成的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周三召開的庭審維持了ITC的裁定。
美國上訴庭法官Raymond Chen在判決書上表示,這些設備並未侵犯INVT的一項專利,因為它們的功能與專利中所描述的不同。上訴法院表示,這些設備接收和處理數據信號的方式與INVT專利技術並不相同。
上訴法院亦發現這項專利對LTE技術標準並不重要,這些設備並不會僅僅因為具備LTE功能就構成侵權。
此外,該法院認為上訴案的其餘部分不具實質意義,因為INVT的另一項專利已經過期。蘋果和中興之前都已經退出這項上訴案。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