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北京一名女子逛超市,因踩到地上的櫻桃滑倒,導致右髕骨骨折,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超市必須賠償16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0萬元,下同)。
據陸媒報導,監視器畫面顯示,該女4年前某日穿著人字拖逛超市,不慎踩到一粒櫻桃滑倒,右膝著地、癱坐不起。超市緊急將她送醫,經診斷確認右髕骨骨折,傷殘鑑定「傷殘10級」。
當事人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超市必須賠償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超市表示,女子因穿了人字拖導致滑倒,傷害與超市無關;事後賠償醫藥費是基於人道主義。
法院審理認為,經營者應教育員工,發現危險因素應當及時排除,防止損害發生。監視器畫面看出櫻桃是員工掉的,前後已有好幾個人踩到,明顯滑倒,但超市卻未改善,才會導致後續傷害發生。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