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2022年10月遭勒斃,凶手陳柏諺被控殺人罪,死者家屬透過律師對外發聲,希望法官判處陳柏諺死刑,不要讓台灣成為馬國留學生的地獄,士林地院16日宣判,認陳柏諺「不具無法改善的絕對反社會性」,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陳柏諺歷次開庭均主張受其囑託而殺之、謀為同死,否認有殺人犯意,但法院考量,蔡女脖子上加瘀傷,手法為「一次性」,且力道之大導致蔡女舌骨骨折,並根據案發前蔡女的生活作息,並無自殺的理由,駁回陳柏諺辯稱加工自殺罪,以殺人罪判刑。

判決指出,法院考量判處無期徒刑,至少必須服刑25年始能聲請假釋,經矯正行為才能夠回歸社會,若在獄中仍未通過評估,則需繼續服刑,且10年、15年有期徒刑實屬太輕,認定符合自首條件,但並非真心悔悟,不予減刑,判處無期徒刑。

起訴指出,陳男2022年透過IG認識蔡女,兩人在10月7日首次見面,13日凌晨陳男使用網路轉帳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因反悔想要取回遭拒,憤而以手掐扼頸部,導致蔡女窒息死亡。天亮後返回新北市住處,並以自殺為由打電話給陳父、陳母,警消破門進入屋內,送陳男上救護車,他脫口說出「我殺人了」,警方在士東路、蔡女住處發現屍體,檢警介入偵辦。

為了駁斥陳男辯稱不忍心看到她死亡,共掐了蔡女3次,並因不敢直視,以抱枕擋住蔡女的眼睛,藉此蔡女完成自殺的心願。檢察官舉出10點不合理,其中包括脖子上的掐扼瘀傷,經法醫鑑定為「一次性」,戳破陳男謊言前後共掐3次,且力道之大導致蔡女舌骨骨折,與陳男所述加工自殺情況不同,案發前,兩人還一起去買超商買飲料,若蔡女要自殺,生前所作所為不合情理,認定陳男涉犯殺人。

陳辯稱是得到蔡女承諾而殺之,告訴代理人言詞辯論庭稱,蔡女10月5日與家人聯繫,畢業後要回到馬來西亞展開她輝煌的人生,並沒有任何自殺的理由。告訴代理人強調,陳男故意殺人,犯案後畏罪自殺不成,至今否認殺人,毫無悔意,家屬想到來台留學的女兒就此斷送未來,非常憤怒,希望法院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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