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粉含致癌物「蘇丹紅」食安事件持續延燒,食藥署今公布新北市「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輸入中國大陸河南省辣椒粉,流向13家下游廠商,其中位在彰化的廣合企業股份公司也列入其中,對此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已經稽查完,下架中。
衛生局表示,廣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去年12月向保欣企業有限公司進貨「辣椒粉 效期2026.10.12」共6包,計150公斤,分裝後同年12月25日全數販售予下游業者苗栗縣鑫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與其他批號產品共同出貨共255公斤),廣合公司現場已無庫存辣椒粉,本局已令業者進行回收。
另經苗栗縣衛生局調查,鑫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餅乾類食品,將案內辣椒粉用於製造菜䔕餅(規格分別為30g、65g、110g)及白胡椒棒(7g)產品,出貨予食品中盤商及全聯(僅販售110g規格之菜䔕餅)。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相關廠商已經完成稽查,產品也陸續下架中,該案進口「紅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3號,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規定,違反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購買原料時,應向製造商或上游供應商確認產品品質,並建立自主管理機制及落實驗收,確認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後再進行加工,並保留可追溯來源及製程、品管紀錄等相關資料至少5年,該局仍將持續加強市售產品查核,以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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