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敦促台灣廢除校園基改食品禁令,教育部回應,《學校衛生法》規定,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因此,依法校園優先採用在地農產品及禁用基因改造食品。

教育部表示,2018年起全面推動在地章Q食材,並規定學校供應膳食應至校園食材登錄平台登載食材資訊,如違規契約進行裁罰。另持續落實中央聯合抽查、地方政府主動全面督導監測、學校落實食材驗收及契約管理之三級管理機制。

教育部將督導學校落實執行校園禁用基因改造食品,透過函示基改食品範圍、依食品標示辨識、修正午餐契約範本、於校園食材登錄平台公告禁止、落實學校午餐三級管理機制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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