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月底上路,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但警方仍可取締。交通部統計,新制上路首周民眾檢舉案件數減少3萬件,但舉發總案件數卻比實施前一周增加2萬件,強調「執法強度沒變弱」。

修法後新增不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檢舉。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指出,大家擔心修法後執法強度變低,不過比較數據發現,6月30日前一周舉發總案件數有24萬件,其中受理民眾檢舉有13萬件,修法過後一周,總件數變26萬件,其中民眾檢舉降至10萬件,顯示雖民眾檢舉數量變少,但總案件數為增加,會請警政機關持續加強執法。

交通部長李孟諺補充說明,6月底修法後檢舉項目限縮,但開出罰單總件數反而增加,執法強度沒減弱,很多部分是逕行告發,測速或科技執法也占很高比例。

此外,交通去年起要求地方政府6月底前完成紅線要有10%黃線提供臨時停車,全台22縣市根據自行規畫,共有2200處要調整,目前截至6月底都已完成,後續也請地方政府因應在地需求再調整。

另對於違規記點制度是否需要再檢討,李孟諺則說,6月才剛開始實施,半年後會看整體狀況,做綜合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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