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容積率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領威京集團子公司之薪資,但就容積率陳情一案中,他都是以應曉微團隊成員向公務員施壓,且他與沈慶京又有聯絡,台北地院認為吳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吳提抗告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高院由審判長許泰誠、陪席法官施育傑、受命法官魏俊明組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北院以吳順民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及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且均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吳順民如果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裁定駁回。
台北地院認為,吳順民與應曉薇有收受沈慶京交付賄賂款項,且款項4000萬餘元以上,他受領威京集團子公司之薪資,擔任兆欣公司之顧問,為威京集團就土地開發,以及京華城一案出具專業之意見,但同時他也是應曉薇團隊無給職之顧問。
北院表示,吳同時具有兩種身分,本件京華城就容積率陳情一案中,他都是以應曉微團隊成員出席或表示意見,他出 席時既然主觀及客觀上都有用應曉薇團隊顧問或是助理名義的行為及意思,主觀上確實有犯意的聯絡,至於客觀上,被告與應曉薇間就對辦公務員施以壓力,也有行為分擔。
北院表示,吳與沈慶京間在8 月14日通話內容不短,但在接受檢察官偵訊詢問他們兩人是否有聯絡時,該二人竟然都說沒有,有事實與相當理由認為該二人在串證,有羈押之原因,裁定羈押禁見。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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