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姓數學老師看到學生盤腿坐在桌上,想上前指正,不過他卻用手推了該名學生左肩,沒想到卻導致人摔倒,送醫治療發現手骨折,家長對老師提告。法院審理時認為,雖然老師是想管教,但卻在學生毫無防之下徒手推肩導致摔地受傷,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2月下午2點多,身為某私立中學安親班外聘湯姓數學老師,看見1名學生盤腿坐在桌上,認為這是不當行為,原本想要他因為驚嚇而自行桌上下來,未料,用手推該名生左肩後,卻因為重心不穩,從桌子摔了下來,被送到醫院治療,發現受有右側腕部挫傷合併橈骨頸非移位閉鎖性骨折。

家屬不滿提告,高雄法院審理時,湯姓老師也供稱他是用手背往外揮向學生左手肩膀處,法官認為,當時湯姓老師是為管教學生,導正坐在桌上是不當行為,動機雖屬良善,但手法卻是在對方毫無準備之情況下,徒手推左肩,導致學生受傷,所為仍屬不該,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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