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民加速重整家園,內政部10日表示,凡是未參加政府媒合修繕平台、自行修繕屋損的災區民眾,不分面積一律都發2萬元補助,另今年9月3日至10月6日期間,由政府媒合簽約修繕的民眾,簽約獎勵金也一併同步調整至2萬元,且由當地政府直接撥付至帳戶內。

內政部10日透過新聞稿表示,行政院核定修正的「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民宅修繕、災屋拆除及媒合補助金專案」相關經費將由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條例特別預算預備金支應,內政部已於7日函文請台南市、嘉義縣市及雲林縣等地方政府,為加速災後修繕,民眾及經政府媒合廠商均無需提出申請,由當地政府依規定直接撥付至帳戶內。

內政部指出,凡是未參加政府媒合修繕平台、自行修繕屋損的災區民眾,包括一般戶及弱勢戶,不分面積一律都發2萬元補助;另在今年9月3日至10月6日期間,由政府媒合簽約修繕的民眾,原1.5萬元的簽約獎勵金也一併同步調整至2萬元。

內政部補充道,此次南台灣縣市災情慘重,需自行修繕的屋損戶達6萬多戶,中央除迅速成立雲嘉南前進指揮所展開大規模災後重建復原工作,提供各種救助措施外,也特別修正相關規定提供加碼補助,讓民眾能儘早恢復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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