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剴剴遭虐死案,日前逾萬名民眾走上街頭,共同疾呼「保母殺人、求處死刑」、「兒虐零容忍、重判不假釋」,檢方起訴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後,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0)日再次進行準備程序,合議庭裁准2人共計3項科刑證據調查,12月22日審理、辯論後擇期宣判。
劉彩萱在2023年受兒福聯盟委託,臨時代養剴剴,劉姓姊妹被控虐 打男童,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致剴剴被照 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劉彩萱以虐取樂 ,動輒對無反抗能力的剴剴長期施暴凌虐,致剴剴遭受身體疼痛及飢 餓、罹患憂鬱病症終致死亡,也讓家屬承受無法彌補的傷痛,犯罪情 節嚴重,判無期徒刑;劉若琳雖非主要照顧者,但她附和劉彩萱,未加以阻止,反基於以 虐取樂及從中獲得優越感等動機,而主動追蹤、鼓吹、迎合劉彩萱對 剴剴的綑綁、罰站、傷害等舉止,判有期徒刑18年,上訴後,高院審理中。
除剴剴外,劉彩萱另被控2023年將5個月大的潘姓男童綑綁在餐椅 ,劉若琳任由另名幼童拉扯潘童脖子上的奶嘴拉繩,造成潘童紅腫疼痛;姊妹還要求1歲蔡姓男童一隻腳站上椅子、另一腳站地上,以「 跨馬步」方式凌虐,案件目前北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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