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4歲男童因細故,被母親同居26歲男友要求與10歲哥哥一起半蹲受罰。不滿男童向他比出中指,導致他情緒失控,將男童推去撞擊陽台女兒牆。之後童童連續3天喊頭痛,直到昏迷倒地,母親才急送醫,最後因顱內出血陷入植物人狀態迄今。高雄地檢署依《刑法》兒虐致重傷罪起訴鄭男,並依「剴剴案」後上路的新法向法院具體求刑12年,為全國首例。

檢方調查,今年9月15日晚間,4歲男童與10歲哥哥在家吃餅乾掉屑在地上,男子叫兩兄弟掃地後又去陽台半蹲受罰。由於兩兄弟過去曾多次遭以「玩遊戲」「管教」為名的毆打,對他男向來心懷畏懼,男童這次卻心懷怒意無法抑止,向他比出中指挑釁。

男子見狀情緒失控,抓住男童頭部往後猛力撞擊陽台牆壁,導致顱內持續出血、頭部與身體多處瘀傷。之後三天,男童不斷哭喊「頭好痛」,卻未獲大人重視,直到第四天在家昏迷,母親才匆忙送醫。醫師檢查後發現男童枕部蜘蛛網膜下出血合併嚴重腦水腫及腦疝,傷勢明顯與猛烈撞擊一致,昏迷指數僅剩3。

檢方指出,男子到案後全盤否認,甚至拒絕測謊,但男童哥哥證述明確,加上驗傷報告、醫療鑑定與生活情境比對,足以認定男子長期凌虐2名幼童,其中男童傷勢已造成終身嚴重損害。

檢方認為,男子體格強壯、下手兇狠,犯後仍否認犯行,情節極為重大,因此具體求刑12年。「剴剴案」修法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兒虐致重傷刑度已提高至10年以上,本案為《刑法》兒虐條款修法後,全台第一起依新法起訴並求重刑的案件,檢方盼能對兒虐行為發揮明確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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