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藍姓女子與林姓消防員分手後,誤以為是遭對方的新女友介入使兩人感情生變,從此心生怨懟,持續騷擾新女友小玉(化名)近3年。盜用小玉的照片與全名,在臉書「告白消防」粉專發文徵友,想「認識消防員當未來的另一半」。小玉得知後不堪其擾報警,高雄地院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藍女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消防員於2022年與藍女分手,同年9月經友人介紹與小玉交往並穩定發展。藍女誤以為小玉是「第三者」,開始透過IG試圖聯繫小玉,但小玉不願回應,藍女仍持續以各種方式騷擾,時間將近3年。

藍女甚至在臉書「告白消防」,假借小玉口吻寫道:「一直嚮往警消,希望認識消防員當未來另一半……身體不好需要看中醫……希望未來的你能陪我走過美好時光。」貼文附上小玉本名與照片,導致她個資遭外流、名譽受損。

小玉與林男因此向警方報案,警方循IP紀錄與相關資料追查,鎖定藍女涉案。但藍女到案後全盤否認,辯稱案發時她人在高雄家教,不可能同時在台北登入粉專。法官審酌IP位置、行為模式與完整事證後,認為藍女說法難以採信,加上她盜用他人照片、姓名,未經同意公開發布,構成違反個資法等罪行,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她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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