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把國、高中學生的上課時間延後至上午10點,下課時間仍維持下午4點,希望藉此改善學生長期睡眠不足問題,同時提升學習效率。教育部今天回應,此提案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因牽涉家長接受、學校作息及管理、學生安全等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
教育部指出,依據課綱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課程規劃,學生在校上課每周35節,已明定各類型學校學生應修的課程學分數及其畢業學分數,若縮減學生上課時間由原來的8點至10點上課,預計減少上午2節課授課時間,每周減少10節課,將造成學生無足夠時間學習所定內容及培養基本素養,也將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壓縮。
國中教育階段學習總節數,7至8年級為33-35節,9年級為32至35節,每節45分鐘,各校應依課程綱要規定規劃課表;倘延後上課時間,依現行課程綱要節數規定,需延後1節課以上放學時間至16時30分以後,無法於建議時間內進行課程安排,且將影響課間緩衝時間安排,未必利於學生獲得適當休息時間。
另外,依地方制度法及課綱規定,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習節數活動,由各校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自行安排,作息時間調整屬於地方政府權責,實務上多由地方政府考量地方特性差異、交通狀況、學生安全及家長工作型態、接送需求等各項因素,訂定行政規範,經教育部國教署112年度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延後上學意見,與114年10月28日諮詢會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一致,皆是「維持現狀」。
教育部表示,此次提案後引發熱議,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化,此情況與109年類案評估情況相似,尤其在國中階段的上課時間調整,各界意見仍差異大,於諮詢會議中各與會代表亦指出課綱調整茲事體大,牽涉到家長上班及接送、學生安全、地區交通資源、學習品質與教育價值、家庭生活作息、學校作息及管理、教師授課時數等諸多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
針對國民中學早自習採彈性機制、避免強制早自習部分,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將參考國家衛生研究院提供青少年睡眠生理時鐘、睡眠對青少年影響的研究,鼓勵地方政府就地方需求進行考量,研議早自習彈性制或試辦機制可行性,並評估辦理專家諮詢。
同時,將持續向各國高中宣導,於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依循民主參與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規定,維護學生休息及健康權利,就午休、課間休息時間予適當衡酌調整,以幫助學生在校生活時,有較充裕的休息及緩衝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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