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4月10日,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簽署了參眾兩院通過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這項規範美台關係的重要法案,至今即將邁入第36個年頭。但最近美方高層在論述對台政策時,卻只提三公報,不提《台灣關係法》,如果《台灣關係法》在美國的政策思維中漸漸退位,那對台灣而言,絕對大大不妙了。

月前華府智庫「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研討會裡,美國國務院主管政治事務次卿薛曼被問到台灣問題時說,台灣不像過去常被提出來討論是好現象,這說明台灣的穩定繁榮及與中國大陸關係堅實,代表一個中國和美中三項公報的概念變成了標準。

咦?《台灣關係法》哪裡去了?美國向來秉持的「一個中國政策」,其基礎是「一法三公報」─《台灣關係法》、上海公報、美中建交公報、817公報,所以三公報之外還要加上《台灣關係法》才算完整。國務院資深官員漏講《台灣關係法》,究竟只是單純的口語疏漏,還是另有意涵?無獨有偶,2月間,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在談到美台關係時,同樣表示是由美中三公報等構成的一個中國政策所指導,《台灣關係法》也被漏掉了。照本宣科了幾十年的東西,如今總是「三缺一」,而且美方似乎不以為意,這就很值得我們在意了。

《台灣關係法》是一項非常獨特的法案,它是美國的國內法,規範的卻是美國與某個外國(台灣)的關係,這是因為台美斷交後,美國府會都希望為雙方關係建立一個法律基礎與政策綱要。而當中方指責美方沒有遵循817公報逐年減少對台軍售時,美方也總抬出《台灣關係法》作為理由,因為該法明定美國要提供防衛性武器給台灣。

不過近年來美國沒有重大對台軍售項目,也許因為久未提及,美方官員表述時忘了要講《台灣關係法》,但口頭上經常性的遺漏,往往也反映了在心頭上的退位。2009年美國總統歐巴馬訪中時沒提《台灣關係法》,就令台灣大感焦慮,如今美方官員依舊經常性地遺忘《台灣關係法》,恐怕反映的,是決策思維上愈來愈把台灣放在邊緣位置。

其實,拉開視野看,美中之間的戰略態勢正在進行重大調整,現在只是在初始階段而已。中國過去的崛起之勢基本上仍遵循鄧小平韜光養晦的路線,但自從習近平擔任國家主席後,中國大陸在國際社會的舉止明顯益趨強勢,並且開始對舊有秩序作根本性的重寫。

最受矚目的,是對周邊主權爭議地區強硬劃定勢力版圖。例如對日中自建交以來即擱置爭議的釣魚台,中方開始頻繁巡航,並且宣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在南海的動作更大,中方積極填海造地擴大占有小島的面積,永暑礁已經被增加到0.9平方公里,我國的太平島因而不再是南沙群島第一大島。這在國際政治史上可謂空前創舉,而且有多重效益。一來能夠極度鮮明地宣示主權地位;二來增加軍事據點,擴大海空軍武力投射範圍;三來有助未來海洋、海底資源開發的經濟收益。

菲律賓等南海諸國雖然抗議,美方雖然指責其為「沙土長城」,但現實是,沒有人能奈中方何,大家只能眼睜睜看著南海權力地圖一天天被改寫。

中國大陸確實和以前不一樣了,而當中國軟硬兼施重新在國際舞台上界定自己時,美國卻還沒能對新的現實思考出有足夠前瞻性的因應策略,仍習於過去圍堵式的思維。例如對亞投行,美方延續在世銀等機構壓制中國的政策,一開始也試圖阻擋,不料其他國家情勢看得比較清楚,紛紛表態加入,包括美國最親密的盟友英國。但中國的崛起態勢明確,已成區域強權,美方既無力攔阻或扭轉,終究要對亞太勢力版圖的調整作出妥協,重新思考一套戰略方針,建立能與中國積極交往合作的新關係。

在中國重塑自我、美中拉鋸新關係的過程當中,台灣對美國的政策價值與戰略意義都會受到影響。對台灣而言,美國官員少提《台灣關係法》固然值得警覺,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思考未來5年、10年乃至20年後,中國、亞太及國際局勢會有什麼變化,美中關係又會如何,而台灣要怎麼在其中開創自己的位置。未來台灣的生存發展與主權地位,能依賴美國作槓桿操作的空間會愈來愈少,必須更厚植軟實力,靈活運用巧實力。這是我們在《台灣關係法》之外,更必須慎重思考的生存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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