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證交所統計,2016年集中市場平均每月違約金額較2015年同期下降49.15%,若以違約金額占市場成交金額比重來比較,2016年違約金額占市場成交金額比重為千分之0.0712,相較於2015年同期比重為千分之0.116,降幅達39%。全年度違約人數亦由2015年的560人,將至於2016年為444人。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表示,主管機關近年來開放多項業務,為維護市場交割秩序,並預防投資人發生違約,證交所曾於去年8月發函給各證券商,請證券商強化對投資人違約風險管理措施,落實徵信與授信作業,以確實掌握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並加強教育投資人瞭解市場交易制度與風險。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可以向開辦款項借貸或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的證券商簽訂契約,視個人資金狀況尋求短期資金融通,可解燃眉之急的資金壓力,並避免因違約而影響自身權益與信用狀況。

證券商昨(16)日申報客戶違約買賣總計金額37.51萬元,買進、賣出相抵後金額3.49萬元,違約金額明顯較過去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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