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攤販若是老闆兼員工的自營作業者,或者是家人幫忙、無受雇關係,未來納入後不在適用範圍內。

勞動部表示,目前還有幾個職類不受勞基法保障,勞動部逐年檢討,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列為今年檢討對象之一,攤販因流動性高,相關勞動條件權益過去全靠勞雇協議,若被雇主「炒魷魚」恐沒資遣費,平常工時、休假、加班費等也沒保障。

未分類其他餐飲業若適用勞基法後,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每天正常工時也只能8小時,延長工時上限12小時,且應有加班費;每7天應有1天例假,年資滿一年後需要給特休假,雇主另須依法每月提撥工資百分之6的勞退金到勞工個人專戶,若勞工不慎發生燙傷職災,雇主也須負擔職災補償責任。

目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人數約800多萬人,除家事勞工擬另訂專法納管,現還有20多萬名勞工未納勞基法,其中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勞工、私校編制外教師和住院醫師,被列為今年優先檢討的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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