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帶頭違法!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羅列高鐵十大違規缺失,站務人員、駕駛、列車長等員工有9成5每月平均工時超過200小時,更被迫強制加班,卻無法獲得應有加班費或補休,已嚴重過勞,恐危急高鐵行車安全,痛批高鐵罔顧人命。

趙天麟今偕同高鐵工會理事長黃昱凱及駕駛代表王凱蒂召開記者會,控訴高鐵壓榨勞工。十大違規缺失包括:延長工時未給工資、加班無加班費、未經工會同意要求加班、連續工作12小時、工作4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時間、加班未予補休、未予特休、有正當理由卻強制工作、特休未休無改發工資及未足額進用身障者。

黃昱凱指出,一般人平均每月正常工時只得170小時左右,然高鐵不論站務、車務人員卻都高達200小時,員工被迫超時工作、犧牲國定假日,導致離職率高,嚴重影響高鐵營運及乘車安全。他質疑,高鐵為滿足營運需求,無上限要求員工加班,「是把員工當機器、衛生筷嗎?用完就丟嗎?」

高鐵公司副總經理徐宜中回應,高鐵今年7月增加招募171位新進員工,也因應明年單週工時40小時、雙週工時80小時的《勞基法》新規,編列預算召募大量人員,盼緩解工時緊張的現狀;乘車服務須訓練4個月,駕駛則需9個月,未來將陸續排進班表。

至於未發放的加班費,徐宜中也允諾依照《勞基法》執行,然內部仍須作業期,會把問題帶回去,並列出時程確實改進。

勞動部就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李昆峰則表示,針對高鐵違規各項檢舉將立刻交查,加班費部分也會督促縣市政府、高鐵公司限期補發。

他強調,加班即使有工會、勞資會議在程序上同意,也須尊重個別勞工意見,不得強制排入班表,加上高鐵駕駛牽涉公安,「這部分是很嚴重」,盼高鐵有更細緻與嚴謹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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