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簡稱CIPAS)今舉行首次委員會議,並於會後舉行記者會,專委兼CIPAS發言人施錦芳表示,為鼓勵社會大眾協助清查黨產,委員會今通過「獎勵辦法」,未來將依據事證重要性,給予具名舉發人1%的財產,最高上限為1億元;未來若有民眾要檢舉,可親至委員會1樓遞件。
根據CIPAS訂定的獎勵辦法,若民眾提供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的財產所在、來源、取得方式等資訊,並促使CIPAS發現並追回不當黨產,將依財產金額給予價值1%的獎金,上限為1億元。
條例也規定,舉發人須具名檢舉、提供足以顯示資料,若匿名、委託、事證空泛者或已被社會所知,則不發予獎金。
施錦芳說,委員會有參考國防部編列的《獎勵檢舉拉法葉艦採購佣金案實施要點》,獎勵金就是1億元;東西德合併處理黨產時也訂定檢舉獎金是500萬馬克,相當於台幣1億5千萬於元,所以才訂出1億元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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