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香港富商黃煜坤在台遭綁架勒贖7000萬港幣案,幕後主謀甘俊松在菲律賓遙控綁匪擄人勒贖,去年底在菲國被逮押返回台接受審判;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甘男沒有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將他判刑12年6月。全案可上訴。

同案被告執行綁架的蔡文力等人,今年4月最高法院認定他們手段惡劣,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將蔡男依擄人勒贖罪判刑12年,雲林溪尾村村長蔡茂典等6名共犯,各判刑7年至8年10月不等定讞。

身價200億元港幣,有「股壇大廚」之稱的香港「東方明珠」集團 主席黃煜坤,2015年9月20日在新北市新店住處門口遭人綁架。隔月 ,香港東方明珠接獲歹徒要求7000萬元港幣勒贖電郵,並附上黃煜坤 「活著」的影片光碟。

警方調查後,鎖定天道盟松山會分子蔡文力涉有重嫌,追查發現黃 煜坤被囚禁在雲林縣四湖鄉、口湖鄉交界的工寮,員警攻堅營救,黃 歷劫驚魂38天終被救出,他長期被拘禁凌虐,全身多處瘀青,還有燒燙傷結痂疤痕。

檢警發現,蔡文力平日為甘俊松處理債務,甘男因得知黃男資力頗豐,於是找蔡籌畫綁架案,他在行動前先前往菲律賓在幕後指示,案發後滯留菲國躲避警方查緝,遭檢方發布通緝,去年底他欲從菲國離境,遭逮被押解返台。

台北地院將甘男判刑12年6月,高院認為他在綁架案中位居主導地位,且事前提供綁匪金錢資助,犯後更躲藏菲國,迄今仍否認犯行,沒有表示任何悔意,將他維持原審刑度,依擄人勒贖罪判刑12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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