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動局深知雇主面對勞檢時,利用拒檢受罰逃避更重罰則的「鑽漏洞心態」,卻是兩手一攤、莫可奈何,就算《勞基法》罰則的比例差異讓雇主選擇性規避,市府只要主動加強勞檢頻率,月月罰甚至周周罰,豈有罰不怕之理?奉勸北市府不要推諉卸責,歸咎法規漏洞。錢櫃KTV林森店大火燒出的公安問題殷鑑不遠,別讓人為的勞檢破口成為下一個未爆彈。

 雇主違反《勞基法》,視情節事項可能面臨100萬元以下不等罰鍰,甚至最高5年以下徒刑,而拒絕勞檢僅開罰3至15萬,若沒把握通過勞檢,確實難保資本足夠的雇主會選擇拒絕勞檢、甘願受罰。

 然而,雇主心存僥倖,市府袖手旁觀,形同共犯,看看此次錢櫃大火,市府同樣知道業者安檢完,難以避免業者自行關閉消防系統,卻長期漠視問題,只在出了人命後,拿出「依法行事」推給法規漏洞。

 《勞基法》漏洞反而相對可以靠執法單位積極處置來彌補,像是針對拒絕勞檢的雇主加強勞檢頻率,雇主持續拒絕就持續加重開罰,按月、按周開罰最高15萬,1年破百萬的罰鍰,雇主豈會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