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兼职,为何教师不行?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早在109年即发函教育部及县市政府应该开放教师兼职,以便教师针对退休金缩水、通膨等因素进行因应,全遭拒于门外,如今公务员兼职已开放,有关「教师开放兼职一案」,教育部还要再睡吗?
立法院30日三读通过《公务员服务法》修正公务员兼职规定,明定公务员在不妨碍本职情形下,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经常性、持续性之工作,利用个人才艺表现获取适当报酬,并得就其财产之处分、智慧财产权及肖像权之授权行使,获取合理对价;公立学校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则授权由主管机关依其业务性质另订经营商业禁止及兼职等规定。
全教产表示,教育部多年来禁止基层教师兼职,却又开放大专教师兼职公司董事,不合公平正义。长期以来,教育部乃透过「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禁止基层教师兼职,且教育部「国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实施要点」也禁止「代理教师」兼职。
全教产质疑,年金改革后,退抚基金仍然笼罩于用罄之危机,公教人员退休金岌岌可危,教师若未雨绸缪先行自食其力,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兼职,为何要限制重重呢?
全教产说,依据铨叙部及教育部资料,政府针对112年个人专户制新基金目前只有规划至85岁,112年起新进教师之退休金个人帐户制至85岁之后恐已用罄,故也应开放兼职禁令,举凡「非上班时间、非经常性、非持续性、且未影响本职之工作」,均应开放,以便教师及早准备85岁之后之退休金。
此外,代理教师7、8月几无收入,已影响基本生活,全教产要求教育部应马上开放「代理教师」学期中之兼职禁令,只要是「非上班时间、非经常性、非持续性、且未影响本职之工作」,均应开放,以弥补代理教师每年有2个月0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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