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家砂石公司女会计阙珲玉,从2012年至2016年以作假帐方式,A走1亿268万多元,买名车赠送男友或子女作为代步工具、经常出国旅游之奢华生活,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依侵占及偽造文书等罪将她判囚12年6月及4年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

阙珲玉在砂石公司担任会计,负责公司之帐务管理与制作请款厂商付款明细表等业务,她利用于业务上处理上开公司货款、营运资金、制作请款厂商付款明细表之机会,把公司帐户当作自己个人的小金库,侵占款项后过着出手阔绰、经常出国旅游的奢华生活。

砂石公司人员察觉后,只要求阙珲玉归还财物,并愿意给予她继续任职之机会,岂料她在其后长达将近4年之期间,一再背弃任职公司对于其本人之信任,多次以行使偽变造私文书、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假借厂商请款名义诈得财物。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考量她的变造取款凭条,诈得溢领款项逾亿元,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与个人财产安全,影响真正名义人权益及金融交易秩序,法治观念实有偏差,惟念及她犯后坦白承认,各判刑12年6月及可易科罚金之刑4年半,二审高院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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