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最神秘「网路战部队」资通电军2020年惊传贪瀆弊案。资通电军前士官长林勤智贪图职务之便,向多家厂商取得估价单,后遭控索取回扣、变卖军用电缆线,任职3年间一共不法牟利29万元。高雄地院一审判处7年月;二审认定林勤智涉犯14个贪污罪,每罪分论判刑2年8月至3年不等,认定林男上诉无理由,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本案源于,林勤智自2017年7月始至2020年4月15日,服务通资电南区指管防护中队副分队长,有督导所属库房管理、装备检修期程、管制料件获得之权,并可实际提出採购需求、联络接洽厂商、取得估价单及发票、参与相关採购会议。

林勤智多次参与民间互助会,后出于经济压力的考量,为此频繁採购主机、机动微波车感测器和无线电对讲机等设备,并浮报产品价格,再向业者收受回扣。其中,林勤智窃取营区电缆线材,变卖牟利约有273公斤。

高雄地院一审时认为,林勤智身为陆、海、空军外统合国军网路、电子及资通平台「第四军」,且就以台湾现今局势,充实资通电军设备极为重要,却中饱私囊、剥皮变卖军用电缆线,严重侵害台湾军力。

一审审酌,林勤智犯后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新台币29万余元,且部分贪污犯行所得为5万元以下,各别依贪污治罪条例规定减刑。

法官考量,林勤智犯行并不等同建筑时偷工减料,尚无可能致倒塌或救灾无效,虽间接影响部队维修效率,但并无直接影响部队生命安全,最终依《公务员经办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等14罪,合併判处7年2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

案经林勤智上诉,二审由高雄地院审理。

高雄地院二审时仍维持一审判决见解,认定林勤智行为构成《公务员经办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窃取公有财物》等14罪。另,本案审理中,法官撤回窃取公有财物2罪上诉,其余12罪则仍维持原判,各罪分论判处2年8月、3年不等徒刑。

林勤智不服判决再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调查完备,林勤智上诉并无理由,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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