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女子与江姓女子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陈女竟多次发送讯息或贴文、贴限动,表示要烧死或砍死江女,或是要把江女「切成千张豆腐纸拿去给火锅店卖」、「剁碎大火快炒撒在路边喂野狗」,新竹地院法官依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保护管束期间两年内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
陈女因感情问题与江女发生争执,陈女竟基于恐吓危害安全、公然侮辱及意图散布于眾之诽谤犯意,接续在脸书、IG发表恐吓对方言论,宣称要杀死对方、烧死对方,另外也辱骂:「我要把你们打死、脑残破麻、bitch。」同时还提出要把江女「切成千张豆腐纸拿去给火锅店卖」、「剁碎大火快炒撒在路边喂野狗」等等料理手法,让江女心生畏惧。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陈女仅因感情纠纷,不思以理性方法解决,竟以在可供不特定多数人浏览的脸书社群发表贴文方式,不实指摘足以毁损江女名誉,除贬损江女社会评价外,无济于纷争之解决,所为实不足取,惟陈女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并与江女达成和解,堪认颇有悔意,予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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