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化名)身为3个子的父亲,却被指控无固定工作,经常离家未归,偶有打零工的收入,但都拿去支应自身生活及玩乐,未曾拿钱回家分担家计,常是身无分文或是负债时才会返家讨钱花,他们全由母亲照顾扶养长大,因此向法院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个的3个孩子指称,当年父亲拿到钱后,就会藉故离家不归,在父母亲婚姻存续期间,均是母亲去工作赚钱,才可支付家庭开销及生活费用。他们指控,父亲当年带母亲到妇产科就诊时,得知母亲怀有第3胎时,竟然隔天就离家出走,当时他们分别才年仅10岁、8岁,最小的还未出生。
母亲隐忍多年后,才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父亲则是离家迄今已34年,不仅是音讯全无,更遑论有负担任何她们的扶养费用,母亲后来结识的同居人,以及他们的舅舅、舅妈、外祖父母等人,也会从旁提供协助。而阿国则表示,对于孩子们的主张,他并无意见。
法官审酌,阿国在3个孩子孩未成年以前,确实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情节实属重大,如令孩子们负担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明显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免除3个孩子对阿国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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