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2.0即将在5月首度开徵!新制规定自住房屋可享轻税,但增订「办竣户籍登记」要件,符合资格的纳税义务人得在今(24)日前办妥户籍登记,否则将被依非自住住宅家用税率课徵,最高为4.8%,因此,今若压线完成迁户籍等必要手续,可省最高4倍税金。
财政部日前表示,针对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持有房屋,且房屋税税籍资料记载为自住房屋,惟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尚未办竣户籍登记者,各地方税稽徵机关已寄发辅导通知书,辅导于今年3月24日以前办竣户籍登记。
因此,若在今日压线完成迁户籍等必要手续,稽徵机关将依户政资料径行核定续按自住房屋税率1.2%课徵房屋税,纳税义务人毋须申报;反之,若未在今日办竣户籍登记者,今年5月收到之114年期起房屋税将改按非自住房屋税率(法定税率1.5%至4.8%)课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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