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出以下三點說明:
一、以往勞動基金委託投信代操發生3件不法案件,經基金運用局積極求償,不會損及勞工權益。對於不法案件,基金運用局會依據契約對代操投信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及違約罰款等,亦將限制投信公司5年內不得參與委託招標案。
二、基金運用局已就4大面向擬具12項措施,全面強化管控及監理機制。經金管會同意協助,將對從事國內股票自營人員納入自律規範普查範圍,並定期向金管會系統申報,就個人投資與市場進行比對。
三、未來勞動基金監理會將加強監督基金運用局所提12項強化措施之落實情形,亦要求向監理會報告內部及外部稽核結果及改進情形。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