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主要政策目的,是為提升公有地運用效能和增裕國庫收入,尤其在財政目的地上,迄今已為國庫進帳一千多億的權利金收入,去年遇上新冠肺炎,政府急需1,500億經費,所幸有標售世貿三館等地上權及5G釋出等收入,政府因而並未舉債。而地上權政策除了創造財政收入,也帶動國內經濟產業發展,並提供民眾多元的居住選擇。
目前公有地地上權公開招標已有114件,使用用途多數都回歸投資人規劃和土地使用規定,也有不少是作為診所、月子中心、飯店等,存續期間自30年至70年不等。
另外為了減輕投資者與購屋民眾的負擔,在地租上也做了修正調整,採部分固定、部分變動,以減少投資者遇到公告地價逐年、大幅調整的風險。
目前公有地地上權除了公開招標外,還有另二種途徑,一為專案設定地上權,配合中央專案提供給民間經營,例如台北行義路的溫泉產業專用區。另一為與地方政府的合作改良利用,如樹林秀泰影城、淡水滬尾休閒文化園區等。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長楊松齡則表示,2006年起地價大漲,以致行政院喊卡500坪以上國有地標售,並修正國有財產法;2013年更開放地上權及地上物可分割讓與,使地上權成為能夠分戶移轉的「地上權住宅」,承購者能取得地上權持分及房屋所有權,有效提高民間投標意願,有助國有土地資產的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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