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創作多首知名歌曲的製作人認為,每位創作者都該有基本的創作精神與風骨,尤其〈刻在〉與〈自由が丘〉和弦幾乎一模一樣,速度音階更是雷同,「這些事在歌曲推出前就該避掉的,前3個小節幾乎全部一樣,已是作曲大忌。」寫過逾1000首歌曲、擁有30多年經歷的資深音樂人也認為,聽完〈刻在〉與〈自由が丘〉後,即便不懂樂理,也能明顯聽出極為相似。
另一位不具名音樂人則保持中立看法,認為抄襲對於創作者而言是無法承受的指控,外界應更理性思考,「只檢查一兩個小節,完全相同就要認定抄襲,會不會太嚴格?但是要拉長到幾個小節完全相同再來認定抄襲,會不會太寬鬆」;認為創作人勢必長期聽過大量的歌曲,不知不覺難免受到影響,永遠無法把某首歌認定為抄襲作品。
針對「是否有資格拿年度最佳歌曲」,音樂人們一致認為該獎項的重點是「年度意義」,對於社會的影響力、代表性、時代感才是評審重點,此次風波不影響得獎與否,且〈刻在〉並非盧廣仲所寫,各界應理性針對創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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