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克夏擁有美國運通1.516億股,價值290億美元,是該公司手中的第三大投資,僅次於蘋果、美銀(Bank of America)。

柏克夏從1990年代末以來,就未曾收購任何美國運通股票,但持有股權仍穩定上揚,歸因於這家簽帳卡業者實施庫藏股所致。截至2月3日止,美國運通在外流通7.594億股,柏克夏持股19.97%,遠高於2002年時的持股11%。

外界預料,柏克夏到4月時持股就會達到20%,屆時可能會轉換對美國運通股份計算的會計權益法(the equity method of accounting),意即後者獲利的兩成將計入柏克夏財報。以美國運通去年獲利80億美元為計,柏克夏一年獲利可增加逾10億美元。

根據現行會計方法,柏克夏僅將美國運通的股息計入財報,每年股息約2.6億美元。

依照會計規範,一家公司持有的投資對象股份達20%門檻,意味被投資者對於投資者營運帶來重大影響,因此會計上須採用會計權益法。柏克夏曾表示,對美國運通的持股只是被動式投資。

柏克夏在2017年取得聯準會核可,將持股上限調為25%,強調不會收購任何美國運通股票,僅透過庫藏股措施提高股權。美國運通2021年的股東委託書也提到,自1995年即與柏克夏簽訂協議,為要確保柏克夏對公司的投資是被動式。

巴菲特自1960年代就投資美國運通,與前任執行長施諾特(Ken Chenault)維持友好關係,施諾特退休後,2020年加入柏克夏董事會。

#權益法 #會計 #美國運通 #上看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