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經濟部日前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規則明定,角逐開發的風場,必須完成環評初審才具有資格,因此開發商加緊完成環評審查,也出現同一廊道有三開發商同搶的狀況。過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就通過政策環評的海鼎風場,加上宣示決心的沃旭及達德,同風場開發權爭奪戰提前開打。
環評資料顯示,沃旭的旭風二號及三號兩風場,距岸最近距離分別為50.3及38.8公里,每風場各規劃一座海上變電站、並透過二條輸出海纜銜接至上岸點,採用管架式基樁基礎、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作為風機水下基礎預選類型,每風場單機裝置容量約11~16MW,最大風機設置數量不超過68部,總裝置容量分別不超過750MW。
達德能源預計在彰化外海距岸約38至50.3公里處,設置又德及達天兩風場,單機裝置容量採11~15MW,單一風場不超過64部風機,單一風場總裝置容量不超過700MW。
惟會議討論後,兩案分別獲得補正再審,開發商都被要求蒐集鄰近離岸風力發電計畫預定施工期程規劃,分別就施工及營運階段的累積影響,進行整體環境含生態衝擊評估,並說明與其他風場聯合設立鳥類監測系統的具體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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