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健保財務有限,癌症病友即便獲得健保給付,適用條件也相當嚴格,僅能涵蓋3成病友,形成「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窘境。台灣癌症基金會與多個病友團體提出政策建言書,呼籲政府訂定專法設置「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TmCDF)」,由政府預算、商業保險、菸捐等財源支應,補助或全額支付健保尚未給付的新藥,減輕病友自費負擔。

全民健保開辦以來,國人平均餘命增加6年,癌友的5年相對存活率也從開辦前的40.7%增至59.7%。然而癌友面臨新藥給付生效等待時間長、給付涵蓋範圍限縮的問題,往往是「看得到,吃不到」,甚至須做出是否自費使用新藥的困難抉擇。

台灣癌症基金會參考英國癌症藥品基金(CDF)作法後,提出台版CDF(TmCDF)制度的建議,並在日前向政府提交政策建言書,盼在全有及全無健保給付之間,提供病友額外的支持,透過政府編列預算、捐贈、商業醫療保險、菸捐、糖捐等多元管道,補助病友使用新藥,減輕自費負擔。

台灣癌症基金會同時呼籲政府訂定專法設置TmCDF,並成立專家審議委員會制定新藥補助規範、使用範圍、退場時間點等,補助時間以2年為原則,也希望政府藉此蒐集新藥療效、真實數據,供日後參考。

不過,對於TmCDF的推動,癌症希望基金會則表示,雖然癌友團體對此理想一致,但在「給付藥品的定義」以及「病患是否該分攤治療費」上仍有歧異,新藥給付審議重點包括安全性、相對療效、藥物經濟評估及財務預算衝擊等,然而價格昂貴、成本效益有待驗證的新藥,常被健保拒於門外,英國的作法是將其先納入CDF中進行2年的暫時性給付。

癌症希望基金會強調,CDF給付的是「成本效益有待驗證的藥品」,這類藥品應全由政府與藥廠共同分攤費用,若讓病人也分擔此重擔,用以評估新藥成本效益,這並不合理,尚有待進一步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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