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市新規中,交易所進行優化調整,一是將造假年限由3年減少為2年,且以連續2年造假合計數進行計算,防止惡意規避。二是將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三是造假金額合計數人民幣(下同)10億元降為5億元。四是新增營業收入指標。

新規上路後,若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凈利潤、利潤總額或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其中,虛假記載的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相應年度上述指標合計金額的50%公司將被強制退市處分。

#造假 #退市新規 #指標 #營業收入 #標準